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种集体把关形式。它有助于研究生做好撰写学位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助于研究生较好地了解课题中应注意处理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为了保证和促进研究生按期完成开题报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题的原则
1.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实际与应用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选题应对科技进步或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价值,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性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可以是项目策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案例分析、政策和法规建议等,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要充分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自身的基础,以利于发挥导师专长和调动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充分考虑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以及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可能性。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背景:阐述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生应阐述选题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应结合学科发展趋势和前沿问题阐述选题的学术价值,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阐述。
2.研究内容:阐述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3.研究思路及方法:阐述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技术路线等,应阐明在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科学问题及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
4.特色和创新点:阐述论文的特色及主要创新点,应着重介绍预期的创新性成果。
5.论文的基本框架:阐述论文的结构安排。
6.参考文献:列举论文中引用的国内外重要参考文献、有关数据的最新资料等。
三、组织与管理
1.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进行,开题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开题答辩以研究生汇报,专家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2.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进行,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末进行,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3. 开题答辩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结论为“通过”的研究生,进入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阶段。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研究生,在3个月内完成修改,向专家组提交修改报告,审核通过则进入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阶段;如果仍未通过,须延期学习,随下一级重新进行开题。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在3个月后重新开题,通过则进入下一阶段,不通过则须延期学习,随下一级重新进行开题。开题结果填写在《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内。
4. 开题报告通过后,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再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1-2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
四、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研究生需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和《延安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之二:论文计划)》,开题报告字数为5千字左右,用A4复印纸小四号宋体正反打印,参考文献应为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占1/3以上。
开题各类表格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