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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2023年08月10日  
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涉密研究生与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密研究生是指直接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教学、科研项目、任务等工作或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较多国家秘密事项的在读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已被确定为涉密人员,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国家秘密的,依据涉密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涉密学位论文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导师或作者原则上应当是涉密人员。


第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划分为:公开、秘密、机密三级。

1.公开:指按照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可供公开查阅、研究、讨论的学位论文。


2.秘密、机密:是指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国家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密级确定为秘密、机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为涉密学位论文。


第五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应当是公开发表,可供公开研究、讨论的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做好内部信息、未公开技术密码、合作单位商业密码的降密或脱密处理后公开。如学位论文确实涉及涉密内容,应在论文开题前向学校保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定密依据等证明并逐级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六条

秘密和机密级别的学位论文由学校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认定。


第七条

学位论文的密级不得高于来源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密级。密级为秘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密级为机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 20 年。不属于上述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间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密级的学位论文均为公开。


第八条

申请将学位论文按秘密和机密处理的,申请人须填写《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一式四份),由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报校保密办公室审批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作涉密处理要有理有据,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涉密学位论文申请的审核应严肃、严格。


第十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申请人为取得相应学位,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的重要资料。学位论文应反映出研究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其学术水平应得到学术界的认可。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审阅、答辩、审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等环节,以确定其学位授予资格。因此,为了做好保密工作,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论文选题时应尽量避免涉密题目,对可能涉及各级各类秘密的,应尽可能做脱密处理,保证学位论文公开化;凡属公开的学位论文,导师应认真审-3-核,避免将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的内容写入学位论文。脱密处理是指采用技术手段对涉密的内容进行隐藏、替换或省略,一般可去掉应用背景以及与保密项目相关的技术指标和关键数据,使论文变成一般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达到可以在论文评审人员范围内公开或阅读的程度。脱密处理后的学位论文应仍能充分体现其学术水平和创造性成果,以便审阅和审查者能判断出其水平和质量,做出客观科学的结论。由于脱密处理不当导致的泄密或误断其学术水平和质量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十一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制作、评审、答辩、归档等具体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实施,对涉密学位论文的主要过程和环节以及实施场所实行全过程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学位论文不可在公共或私人电脑上书写和打印,各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配置专人或专门设备,供涉密论文的书写、打印、复制和保管。


第十三条

机密、秘密学位论文一般不再提交盲审,但应参照相关标准,在做好相关保密措施的前提下,保证论文评阅的质量。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有关人员经审批后可以按规定程序查阅。

第十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有关规定解密后,应予以公开,并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向学校图书馆移交,正常参加学位论文抽检。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左上角上需使用黑体三号字明确标注,标注方法如下:


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

机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 20 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均不得参与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满后,学位论文将自行解密公开。

第十九条

如涉密学位论文被查实有重大学术不端行为,从重处罚,论文作者及导师等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二十条

当学位论文涉及商业性的技术、方法或成果保密时,应该通过申请专利或知识产权声明等途径加以保护,不得按照以上的涉密论文处理。论文保密处理是非常薄弱的保密手段,导师应及早做好专利申请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规章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抄送:有关校领导。

延安大学 2021 年 12 月 1 日印发
-5-附:“保密协议”示范文本
存档保密协议
延安大学图书馆:
XX 学院 XXX 级硕士研究生 XXX(学号为 XXXXXX),其毕业论文《XXXX
所涉及的课题属军工科研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 XXXX 部,密级:机密,〔XX 字〕
XXXXX,特对该论文实行保密。密级:机密,保密年限:7 年)。
论文作者:XXX
指导教师:XXX
学院领导:
(公章) (公章)
延安大学保密办公室 延安大学研究生院
年月日 年月日
-6--7--8-
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
学号 姓名 导师姓名
学院
学科
专业
论文题目
申请等级 ( )秘密 ( )机密
与资助企业签订合同协议的,应附其复印件或附录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合同
编号及明确的保密条款证明和期限等;申请“涉密”学位论文除上述材料外,还应
附录依托涉密项目的主管单位证明和定密依据。
定密理由及依据:
□学位论文产生的背景为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课题,论文包含全部或核
心部分涉密内容。
涉密项目名称:
涉密项目编号:
涉密项目主管单位:
涉密项目密级和保密期限:
□学位论文产生的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论文内容包含项目全部或核心
部分保密数据。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保密期限:
导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校保密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结论:经审定,该学位论文
保密等级为: (
)秘密 /
( )机密;
保密年限为: ( ) 10 / ( )20 /
( )其他
保密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涉密学位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一
般为学位论文开题前)申请并审定方为有效;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研究生院备案;一份院系研究生管理室备案;
一份随论文原件通过答辩后,送交校档案馆备案。-9-
延安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变更保密期限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研究生院备案;一份院系研究生管理室备案;一份随论文原件通过答辩
后,送交校档案馆备案。
姓名 学号 入学时间
学科专业 申请学位
论文题目
所在学院
原拟定保密期限
变更内容 变更期限: □ 解密(转为公开)
变更理由:
导师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备案: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校档案馆备案: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10 -
延安大学涉密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聘请评审专家审查表
姓 名 学 号 入学时间
学科专业 申请学位
论文题目
所在院系
拟定保密期限
姓名 职称
是否
博导
是否有涉密
人员资格
单位
论文预答
拟聘专家
论文评阅
拟聘专家
论文答辩
委员会
拟聘专家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附校外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涉密人员资格证明和我校院系与校外专家签订的保密协议书。
2.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研究生院档案室保存,一份院系研究生管理室保存,一份随学位审批材料送交校档
案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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