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为加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会计专业硕士(MPAcc)录取工作复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1人
监督责任人:1人
副组长:1人
成员:4人
秘书:1
二、复试小组名单
第一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助理:2人
第二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助理:2人
第三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助理:2人
三、计划招生指标
计划招生指标数为80人,其中全日制70人,非全日制10人。
四、复试时间与安排
复试时间:3月26日-28日。
3月25日-26日9:00-17:00 线上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1。
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集中报到(报到地点: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敷仁楼103)。
3月26日18:00-2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地点:杨家岭校区第五、第六阶梯教室)。
3月27日上午8:30-11:30 专业课笔试(地点: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周扬楼)。
3月27日下午13:00-19:00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杨家岭校区敷仁楼)。
3月28日 综合面试(地点:新校区1号教学楼),共分三组进行,具体考生分组及面试次序由抽签决定。
五、材料提交及审核
(一)往届生报到时须提交: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见附件2;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均为原件),见附件3。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提交: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见附件2;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均为原件),见附件3。
(三)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学院将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其中材料④⑤⑥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将留存学校备查。材料不齐全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与复试成绩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学综合》;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心理健康测试;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基础会计》与《管理会计》两门课程。
(二)复试成绩
1.专业课成绩满分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成绩公示与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4×30%。
(二)总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在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与总成绩。
(三)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网站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增补或替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情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纪律要求
1.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选择能正确执行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将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非常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经济与管理学院将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顺利完成2021年会计专业硕士招生工作复试任务。
附件1:延安大学2021年研招考试心理健康测试基本规范
附件2: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