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延安精神特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扎实的经济学基础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能在财政、税务、公共管理、公共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从事财税工作和理论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1.知识要求
(1)基础性知识。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以及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文、艺术和自然科学知识。
(2)专业性知识。掌握财政与税收的理论、制度和管理等相关知识,熟悉国家在经济领域尤其是财政税收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财税经济及管理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具有本专业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具性知识。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具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数据处理和研究分析等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视野。
2.能力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主动接受终身教育。能够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自主学习。适应财税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情况,与时俱进。
(2)实践应用能力。能够在财税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自主获取知识的学习能力、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创新创业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把握财税发展趋势,学以致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财税问题。
3.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科学文化素养。具有一定的科学知识与科学素养。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素养和鉴赏能力。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历史有一定了解。
(3)身心素质。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养成终生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具有专业协作精神和与人和谐共事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四至六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