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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科研诚信警示 2026年第一季度科研诚信典型案例汇编
2026年04月16日  

编者按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技工作者和青年学生的学术生命。2026年第一季度,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持续加大科研失信行为查处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通报2026年第1批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四川大学、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等也相继通报了伪造篡改数据、项目验收造假、违规获取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全院师生恪守学术道德、坚守科研诚信,现汇编2026年第一季度公开通报的科研失信典型案例。以下案例均据主管部门和权威媒体公开发布整理,按时间排列,供全院师生学习对照、引以为戒。

一、本季度科研诚信建设总体情况

2026年1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经委务会议审定的相关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涉及购买申请书代写、抄袭剽窃申请书、提供虚假伦理审批、评审专家违规、请托打探评审信息、数据买卖、套取项目资金等多种问题,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取消基金申请资格、追回资金、通报批评,个别情节严重者被永久取消申请和评审资格。

从本季度通报情况看,项目申请环节代写抄袭多发、评审环节违规请托时有发生、资金使用环节套取违规依然存在。这表明科研诚信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科研不端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二、本季度典型案例

本季度典型案例汇总如下表。

序号

时间

单位/对象

主要问题

处理结果

1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张红宇

在基金项目申请中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

撤销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申请资格5年,通报批评

2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易莹、田萍

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调查中试图掩盖

取消申请资格4年,通报批评

3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杜鹏

违规重复申请、冒名申请、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

取消申请资格5年,通报批评

4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李俊发

在通讯评审中违反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和公正性承诺

永久取消申请资格和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

5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余志祥

评审期间打探信息、实施请托,干扰妨碍调查

取消申请资格、评审专家资格7年,通报批评

6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齐华林等

涉事论文存在部分数据买卖等问题

撤销项目、追回资金,取消申请资格3年

7

2026年1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李永立、郭江

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基金项目资金

取消申请资格5年、7年,追回资金

8

2026年2月

四川大学
王竹卿

伪造篡改实验数据、违规重复发表、不当署名,违规套取经费

降低岗位等级,停止研究生招生,取消申请资格5年

9

2026年3月

克拉玛依市科技局
董某军

项目验收中以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

收回财政资金5万元,3年内禁止承担市级科技活动

10

2026年3月

湖南省科技厅
某企业

违规获取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收回相关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资料来源: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案件通报(2026年第1批)》,2026年1月23日。https://www.nsfc.gov.cn/p1/2812/2816/99722.html

〔2〕人民网:《四川大学发布教师王竹卿相关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2026年2月15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6/0215/c1008-40666328.html

〔3〕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董某军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2026年3月6日。https://www.klmy.gov.cn/klmys/c100177/202603/70f6dce1f0a64a8eb081533285da4920.shtml

〔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向湘潭酷弗聚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送达〈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处理决定告知书〉的公告》,2026年3月30日。https://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603/t20260330_33943894.html

三、重点案例

(一)张红宇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案

北京某高校张红宇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217019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李俊发评审严重违规案

北京某高校李俊发在2022—2024年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过程中,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之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公正性承诺书》之约定。依据相关条款,永久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资格、永久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均自2025年5月27日起),给予通报批评。

(三)四川大学王竹卿科研失信案

经调查,四川大学在职教师王竹卿存在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违规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的科研失信行为。反映的28篇论文中,6篇存在问题,其中4篇存在伪造或篡改图片数据问题,2篇存在图片数据重复发表问题;另发现1篇存在图片重复发表、1篇存在不当署名问题。王竹卿还存在未履行学术会议服务采购手续、会议结余经费未交回学校、违规套取科研经费1万元等问题。

学校决定给予王竹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特聘研究员降为特聘副研究员;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取消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项目等的申请资格5年。

(四)克拉玛依董某军项目验收造假案

董某军在参与2024年克拉玛依市创新环境建设(创新人才)项目期间,在“2025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中,存在“以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的行为,属于较重失信行为。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对其公开通报,终止其所管理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收回财政资金50000元,自下达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承担或参与市级科学技术活动。

学习要求

一、严守项目申请诚信。不得购买、代写、代投基金项目申请书或论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申请书和成果,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虚假伦理审批材料,严禁冒名申请、重复申请。

二、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遵守回避与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信息;申请人不得通过打探信息、请托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干预评审。

三、严守科研经费规范。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得虚列、套取、违规报销,不得将经费用于个人支出,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四、恪守学术道德。坚持严谨治学,保证研究数据和成果真实可溯,不得伪造、篡改数据和图片,不得违规重复发表、不当署名。

请各系(部)、各科研团队和研究生导师组织师生结合本季度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科研诚信教育融入教学科研、论文指导和项目管理全过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学术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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