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进
副组长:付旭、陈云桥
成 员:冉晓辉、李兴开、杜涛、李燕、徐礼志、张龙文、李颖、赵征、张燕、王琳、白如钰
秘 书:卜姣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出学生需满足《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转专业学生须为本院一年级在籍学生,完成第一学期学业的,可申请同级转专业;完成一学年学业的,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2.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班级现有人数的20%以内,对于符合转专业条件人数超过20%的班级,按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确定申请转专业学生(排名按照必修课算术平均分排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且在满足转专业条件下,不受转出、转入指标限制,可直接转出或转入。
(1)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在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
(2)学校因专业停办、停招等原因,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者;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对口援助计划学生;
(3)按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跨学科转专业;
(4)在校期间已经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学生;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6)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学生;
(7)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学生;
(8)应予退学的学生;
(9)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的学生(有特殊情况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的除外)。
三、接收计划
(一)接收专业:会计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经济学、数字经济、金融学。
(二)名额计划:会计专业每班最高上限60人,即能接收人数等于60人减去现有人数(现有人数需减去转出本班人数);其他专业每班上限为50人,能接收人数计算办法同上。
(三)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旅游管理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均只接收理科生。
四、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在填报转入专业申请前,应充分了解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根据各专业转入政策和自身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等理性填报转专业志愿。学生仅可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未填报转专业志愿的或已填报转专业志愿但未被同意的,保持原招生录取专业(大类)不变。
(二)学院对转出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学院依据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按照学生所填志愿,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转入学院。
(三)学院对申请转入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坚持客观、可操作、公平公正。
(四)公示及名单确定。学院将考核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转专业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名单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五)报到。转专业名单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教务处下发转专业报到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在转专业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六)降级转入学生条件与同级转入学生条件相同,学校资格初审后经转出与转入学院考核同意,报学校研究同意后于第三学期开学初转入。
五、转专业考核方案
考核方式: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小于班级限制人数,不进行考试,需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对所转专业的认知、专业基本知识、心理健康状况等;大于限制人数,则进行笔试(60%)+面试(40%),笔试内容为大学英语及高数。
六、转专业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11-2650368
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24级本科新生入校后起实施。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