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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术不端(第三批)
2025年10月1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风和学风建设要求,压实学院主体责任,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提升师生学术规范素养与科研伦理意识,涵养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过公开通报抄袭剽窃、数据造假、不当署名等典型违规案件,强化师生学术底线与红线意识,引导学子坚守实事求是原则、恪守学术伦理规范、筑牢科研诚信防线,成长为兼具科研能力与道德素养的合格研究者。

案例一:博士后学术论文被指抄袭!两高校通报

2025年4月15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该校关注到网友发布的相关信息,反映2023届博士毕业生焦某某及其与导师徐某某共同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学校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并启动调查程序中国政法大学表示,坚决维护学术规范,注重科研诚信建设,将对学术不端行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据此前媒体报道,焦某某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后。近日,有网友指出焦某某在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涉嫌翻译抄袭,其文章结构和核心观点与日本的一篇论文如出一辙,甚至部分段落还直接日译中。

2025年4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4月13日,学校关注到互联网上出现反映该校博士后焦某某在其他高校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的信息。对此,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停止了焦某某在博士后流动站的一切工作,并按规定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660609

案例:华中农业大学教师黄飞若涉嫌学术不端

2024年1月,华中农业大学教师黄飞若指导的11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共同署名,指称黄飞若曾指导的3名博士及13名硕士的学术论文中,存在篡改实验数据、实验图片造假、论文抄袭等问题。

2024年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经调查认定,在学术方面,黄飞若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主编出版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问题。在财务方面,存在对部分研究生少发助研津贴问题。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学校决定:撤销黄飞若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撤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对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通报批评,对学院相关责任人作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对举报内容涉及的其他涉嫌学术不端、学术不规范行为的人员,将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原文链接:https://edu.cctv.com/2024/02/06/ARTI5oDr0zqnG0ct7oBwu7Oc240206.shtml


案例:复旦大学通报博士后王灿涉嫌抄袭论文

构成学术不端,已按规处理

2025年2月22日,台湾政治大学中文系博士候选人叶霑与台湾学人张桓溢、王秀如在联名发表的声明里,指控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兼武汉轻工大学副教授王灿在2020年到2024年间“系统性抄袭”了台湾学人论著,申诉检举也已“大致得到正面的结果”。

叶霑在声明中一一列举了王灿涉嫌学术不端、抄袭他人论文的具体情况,并称,自2022年至2024年期间,王灿至少发表了四篇学术论文,几乎全文抄袭了四篇硕士论文,并发表在中国各大顶级期刊(简称“C刊”)上。

2月25日,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发布情况通报:王灿构成学术不端,已按规定作出退站处理。

原文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25038945426370079&wfr=spider&for=pc


案例四:

案例厦门大学、天津大学两硕士论文雷同事件:二人被撤销学位

2020年7月8日,一起疑似论文抄袭事件被曝:天津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8届硕士毕业生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与同年毕业的厦门大学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生林鲤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在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的结构、内容及图表等雷同或高度相似,多个段落一字不差,论文中的致谢、参考文献部分也十分相似。

厦门大学、天津大学于2020年7月10日晚就“两硕士论文雷同”一事,分别发出调查处理通报。通报称,涉事两名学生存在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的行为,均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收回、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厦门大学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2014级软件工程硕士林鲤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该《通报》载明,经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该校2014级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林鲤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7月10日审议表决,决定撤销林鲤的厦门大学硕士学位,撤回其硕士学位论文,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编号1038432018002369)。

天津大学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经该校调查认定,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第五条和第六条之规定,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原文链接:

https://www.chinanews.com.cn/m/sh/2020/07-11/9235519.shtml

案例五: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关于撤销岳某学士学位决定的公示》

近期,因学术不端而被撤销学位的消息频传。7月22日,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关于撤销岳某学士学位决定的公示》,该生论文经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定为不合格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可以撤销其学士学位资格。”该生毕业论文来源有严重问题,对其做出撤销学士学位的处理。

原文链接:https://jxjyxy.tyut.edu.cn/info/1035/3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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