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现将我院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统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
2、成立各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复试与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负责人由各学科带头人担任,每组配备记录员1名。
3、监督与协调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见2019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线。
2、相关专业在国家或学校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可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相关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1)往届生报到时须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均为原件)。(2)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携带: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均为原件)。
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若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程序
(1)复试范围:第一志愿上线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
(2)时间安排:2019年3月29日-31日。
四、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五、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咨询电话:15691108003,电子邮件:abcxuning2009@sina.com
监督电话:(0911)2331828
办公地址: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其芳楼207办
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