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要求,为了做好我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做如下说明: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进
副组长:付旭 陈云桥
成 员:冉晓辉 李兴开 杜涛 薛皓 徐礼志
李燕 王晓军 马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负责组织开展推免生遴选的日常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按照学校当年计划数量分配)
专业名称 | 班级 | 分配名额 | 备注 | 总名额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资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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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旅游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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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会计22-1、会计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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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工商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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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金融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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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俄语) | 金融俄语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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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经济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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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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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专业都可报 |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包括公共体育课),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在外校借读学生不得推免。
7.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公选课除外)正考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推免。
四、推荐量化说明
推荐量化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第二部分综合素质奖励分占总成绩的25%,第三部分平时表现(包括美育、劳育)占总成绩的5%。(计算公式:已修课程算术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70%+综合素质奖励分*25%+平时表现*5%)。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总分上限不得超过100分。最高分超过100分时,需换算,例如,第n名综合素质奖励分=第n名总分/第一名总分*100。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奖励分附表说明:
附件1:延安大学经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奖励计分办法(暂行) |
计分内容 | 计分指标 | 考核标准 | 备注 |
学科竞赛(20%) | 国家级 | 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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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和全国协会类 | 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5分 |
校级 |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2分;最高加3项 |
院级 | 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 | 核心刊物 | 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40分 | 最高加2篇 |
普刊 | 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0分 |
报纸 | 国家级报纸10分;省级报纸2分;地市级报纸1分 |
教学科研项目(15%) | 大创项目 | 国家级 | 项目主持人40分 | 项目参与人中所有学生排序,只取排名前三的学生。排名第一的为主持人得分的70%,排名第二的为主持人得分的30%,排名第三的为主持人得分的10%。 |
省级 | 项目主持人30分 |
校级 | 项目主持人20分 |
互联网+项目 | 国家级 | 金奖70分,银奖60分,铜奖50分 |
省级 | 金奖40分,银奖35分,铜奖30分 |
校级 | 金奖20分,银奖15分,铜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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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师项目 | 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校级5分 |
其他项目 | 参加国际交流生(1年以上)30分,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级及以下2分 |
奖学金(15%) | 国家级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40分,国家励志奖学金30分,校级特等奖学金25分,校级一等奖学金20分,校级二等奖学金15分,校级三等奖学金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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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10%) | 专业类(7%) | 国家级40分,省级35分,市级30分,校级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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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类(3%) | 国家级40分,省级35分,市级30分,校级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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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10%)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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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学生(15%)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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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综合素质奖励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教学科研项目、奖学金、证书、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等方面的情况。单项得分=奖励得分值*对应内容所占比例。
本推免办法解释权归经管学院,若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监督电话: 付书记 13700216585
陈院长 1362921005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日